联邦调查局’统一犯罪报告程序为讨论不同类型的犯罪提供了一个简单的框架。 UCR计划将每种类型的犯罪归为三类之一:侵害财产罪,侵害人身罪和侵害社会罪。例如,纵火是对财产的犯罪,而绑架是对人的犯罪。毒品犯罪和违反武器的行为被视为危害社会罪。
盗窃,抢劫和入室盗窃均涉及他人的不法掠夺’的财产,因此属于侵犯财产罪。即使受害者报告犯罪期间受到威胁或恐吓,也是如此。
伊利诺伊州法规以多种方式对盗窃进行了定义,分为两种基本类别:财产非个人盗窃和财产非个人盗窃。通常,从人身上盗窃是一种更严重的犯罪,并被判以重罪。不是从人那里夺取财产是 轻罪或重罪,取决于财产的价值和盗窃的情况。
如果您控制了其他人,则可能会被指控盗窃’没有那个人的财产’的许可。通过欺骗或威胁拥有人获得财产也被视为盗窃,在知道被盗财产或在向合理的人表明该财产被盗的情况下获得被盗财产也被视为盗窃。
再次视情况而定,拥有自己的财产可能或可能不是犯罪。财产的共同所有人通过剥夺另一共同财产来盗窃。假设您和您的兄弟买了台锯。您的兄弟不能将电锯移到自己的商店,并禁止您使用它。
最后,带配偶不是盗窃罪’只要您在领取时住在一起就可以拥有自己的财产。但是,如果您和您的配偶分开居住在不同的房屋中,则您的配偶在未经您允许的情况下将台锯从您的房屋中移出时即会失窃。
We’在下一篇文章中,我将继续进行盗窃和抢劫。
资源:西’注释了《伊利诺伊州史密斯·赫德汇编法规》,第720章§ 5/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