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美国其他地区一样,在芝加哥,刑事被告人被认为是无罪的,直到被证实有罪为止。这是要作为高标准的证据,应该避免基于歧义或可疑证据的定罪。
本月初, 谋杀审判 最终以对一名芝加哥男子的无罪判决告终,该男子于2014年因一名16岁男性死亡而被起诉。’据称,法院没有合理怀疑地确信被告是将受害者枪杀的人。
根据《芝加哥太阳时报》的报道,2014年1月,被告和受害人是在南边伍德劳恩附近的一间公寓里参加聚会的客人。被告与女友在那儿,后者是与受害人的朋友。有一次,被告和他的女友吵架,受害人介入。
被告离开了聚会,但检察官声称他带着手枪返回并在胸部开枪射击了受害者。被告随后离开伊利诺伊州,在事件发生数月后在爱荷华州被捕。自被捕以来,他被关在库克县监狱。
《太阳时报》的文章除了论点外,没有提及很多针对被告的证据,因此我们不知道起诉的全部内容’的情况。我们也不知道为什么不足以定罪他。但是,此案确实表明,有一些证据表明被告人还不足以确保定罪。